商标注册

    怎样办理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的转让

    时间:2013年06月07日    点击: 【字体:

  • 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因买卖、赠与、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法院判决商标权转移等原因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1、 商标转让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商标转让的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A、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可以用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C、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F、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G、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权的,由商标局撤销核准商标转让。
      3、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4、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人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受让人名称地址填写在申请书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
      B、商标由多人转让为一人所有的,申请书书中转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中,并加盖印章或签字。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中,并加盖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5、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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