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
一、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须知
1.列支敦士登公国是欧洲中部的内陆小国,夹在瑞士与奥地利两国间,为世界上仅有的两个双重内陆国之一。列支敦士登的商标法以瑞士的商标法为蓝本,于1928年10月26日实施并经1952年和1964年两次修改。现行商标法是1996年12月12日颁布实施的,实施细则于1997年4月1日颁布实施。
2.列支敦士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原则。
3.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以及集体商标可以在列支敦士登申请注册。
4.列支敦士登实行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5. 列支敦士登商标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里斯本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企业或个人注册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商标可通过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凯德盟知识产权机构申请注册列支敦士登国际商标,对于希望列支敦士登国家申请得到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商标战略保护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凯德盟知识产权机构申请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得到保护。
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申请:
1、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国家官方单一注册;
2、可以通过欧共体商标注册(CTM)途径,获得列支敦士登商标法律保护。(欧盟由27个国家组成,消费者基础达5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商标与外观设计的“一站式”注册服务,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均可得到保护。)
3、如果您的商标在原属国(属马德里缔约国)已经提出申请或者已经注册,也可以通过国际商标注册途径,获得列支敦士登法律保护。
二、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人资格: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在商品和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
三、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a、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
b、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2、 商标图样及商品类别;
3、 商标委托代理书
四、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申请程:
1、列支敦士登商标查询——查询列支敦士登官方的商标手册以排除拟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驳回的可能性。
2、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向列支敦士登行政法庭提出商标注册的受理和审查申请。
3、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注册及流程:
• 列支敦士登属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员国;
• 加入的其他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联盟;
• 列支敦士登商标公告:2个月
• 列支敦士登商标详审:4-6个月;
• 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标申请日起;
• 列支敦士登注册商标续展:商标的有效期从原则上来说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权可以申请续展。但是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前 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 (* 以上时间按顺利注册计算,实际时间以商标局为准,如果在商标审查过程中遇到“商标补正”、“商标答辩”、“商标异议”等情形,则会出现相应的时间流程)
• 附:● 商标异议期限:无规定 ● 连续不使用撤消时间:3年
• 凯德盟知识产权提供:列支敦士登商标查询, 列支敦士登商标续展, 列支敦士登商标复审, 列支敦士登商标答辩, 列支敦士登商标维权, 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欧盟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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